深化廠商管理
供應商管理機制
依採購類型(2大類)與關鍵程度(3大類,委外加工之採購交易稱為「活動」),將供應商做分級管理,進行不同頻率之供應商評鑑,分成定期評鑑與年度稽核等2項模式。另外,亦輔導供應商的成長與升級,帶領安全起重吊鉤與高空防墜安全裝備的產業鏈能共同成長。
採購類型
・工業安全起重吊鉤及配件
・高空防墜安全裝備及配件
關鍵程度
・防爆特性
・關鍵元件/活動
・非關鍵元件/活動
・一般性採購/活動
供應商考核
・新供應商評鑑
・年度供應商稽核
・既有供應商定期評鑑
新供應商評鑑
新供應商通過供應商評鑑合格後才可正式下單,評鑑項目包含企業責任相關管理系統、推動節能計畫、簽回供應商社會承諾書、設置內外部申訴信箱、推動公益活動等,以及是否違反經濟、環境、人資與產品相關法規而遭受主管機關處罰,列為評分項目,2023年9家供應商通過新供應商評估。
既有供應商定期評鑑
依供應商管制程序,特殊製程供應商每2年再次評鑑、關鍵元件供應商每3年須再評鑑,非關鍵採購供應商若品質與交期達振鋒設定標準,則依採購金額重大性決定再評鑑頻率(近1年交易金額達1,000萬元每5年評鑑1次),評鑑標準與新供應商評鑑相同。2023年12月針對55家供應商重新進行評鑑,評鑑結果100%符合要求。截至2023年底通過評鑑或評鑑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共計255家,全年實際進行交易者則有219家供應商。
供應商評鑑結果70分以上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,評鑑結果為69分以下的供應商,須在45天內完成改善或提出改善計畫,以進行重評鑑程序。其中,既有供應商未滿60分(E)者,則須提出改善報告而2個月內完成改善,4個月後進行改善效果再確認之評鑑,若未達改善目標,則依採購策略進行處理,降低其採購量或自供應商合格名冊除名。2023年執行供應商評鑑55家,皆合格通過,評鑑平均分數80.28分。
供應商年度書面稽核
供應商年度稽核僅針對關鍵與非關鍵等級的供應商,每年執行1次,就品質、價格、交期及服務(QPDS)實績進行書面審核與討論,65分以上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。稽核結果未滿65分的供應商,皆列為到廠再稽核與輔導改善對象,須在2個月內改善,4個月後進行改善效果確認,仍未達到改善目標者,依採購策略進行處置。2023年原物料廠商共255家,納入供應商管理者233家,實際審核219家,審核結果98.63%合格。